最高法院裁定 ScottishPower 无法就约 £2,800 万的监管补偿金在公司税前扣除
ScottishPower HMRC Tax Deduction: Supreme Court Rejects £28m Claim
最高法院裁定 ScottishPower 就在与 Ofgem 调解下支付、旨在避免重大罚款的约 £28,000,000 补偿金不得从应税营业利润中扣除,恢复上诉庭判决。法院认为这些补偿金在实质上与罚款相当,不属于《2009 年公司税法》第 54(1)(a) 条所指为营业目的“完全且专属”发生的费用;相关和解涵盖误售、付款方式费差、节能目标与投诉计费等四项调查。
详细解读
最高法院于 10月21日就 ScottishPower (SCPL) Limited 等与 HMRC 的上诉作出判决,由 Lady Rose 与 Lord Doherty 宣判,Lord Reed、Lord Stephens 与 Lady Simler 同意判决。争议核心是公司是否可就与 Gas and Electricity Markets Authority(通过 Ofgem 行动)调查相关的和解支付,在计算应税营业利润时作税前扣除,涉及金额约 £28,000,000。法院允许 HMRC 的上诉,认为这些支付在实质上足以类同于罚款,不属于《2009 年公司税法》第 54(1)(a) 所允许的营业支出。
判决描述了四项监管调查及相应和解安排:因误售和不当营销向受影响及弱势客户分配 £8.5 million;因付款方式费用反映不当支付 £750,000 用于公共宣传;因未达成节能目标支付 £2.4 million 给慈善信托;以及因投诉处理和计费问题支付约 £18 million 用于消费者补偿与慈善,若未达成协商则支付给 Consolidated Fund。和解协议中就形式性罚款仅记 £1,但法院强调关键在于支付的实质与监管背景,而非受款方身份或协议中文号。
法院采纳下级审裁处的事实认定,即若不达成这些和解,公司很可能面临相当数额的罚款,故这些补偿是为避免实质性处罚而作出,不能被视为自愿且与营业活动“完全且专属”相关的支出。法院并拒绝把直接向受影响消费者的支付与其他和解款项区分对待,确认所有相关支付均构成与罚款相近的性质。
对企业的含义是,税务处理应以监管支付的实质为准,而非和解协议中对款项的标签或款项的接收方。公司在与监管机构谈判和解时,不应假定支付给消费者、慈善组织或公共利益机构的款项必然可作为应税利润前的可扣除营业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