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中1 家来源 · 3 篇报道· 更新于 10/4 08:00
EUSS家庭成员资格与证据要求
最新进展:报道更新了EUSS加入家庭成员的资格与证据说明。
最新报道继续解读英国欧盟定居计划 EUSS(Appendix EU)中“加入家庭成员”规则,说明可申请的人群、时间门槛和证明材料要求。报道称,加入家庭成员通常是指在过渡期结束时,也就是 12月31日 23:00 GMT 时,并非作为赞助方家庭成员在英国居住,但与相关赞助方已存在合资格关系的人。相关赞助方通常是通过 2020 年前在英居住取得永居或预定居身份的欧盟、其他 EEA 或瑞士公民。
报道列出的可加入类别包括配偶、民事伴侣、耐久伴侣、子女以及受抚养父母,部分后出生、收养或被法院令照料的子女可例外计入;兄弟姐妹、叔伯姑表等亲属不在加入类别内。多数加入家庭成员须在 12月31日 23:00 GMT 前已形成关系,并在申请时通常仍然存在;不少人在 2020年12月31日 后首次入境英国后需在三个月内申请,2021年6月30日则是部分迟交申请的关键节点,仅在有合理理由时才可能延后。
两篇新报道都强调,能否证明关系和依赖是申请核心。配偶与民事伴侣一般需在 12月31日 前已结婚或登记,耐久伴侣需在此前已形成稳定类似婚姻关系;21 岁及以上子女和受抚养父母通常要提交银行对账、汇款记录、医疗或照护相关材料证明依赖。报道还提到,内政部会核查相关 EEA 公民的 EUSS 状态,如果认定其在过渡期结束前不符合居住条件或其身份授予有误,家庭成员申请可能被拒。ENS Immigration Advice 表示可处理简单个案,复杂或有争议案件会转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