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可通过放宽财政规则,允许公营开发公司举债建新城和社屋
The one simple Budget change that would lead to thousands of new homes and towns
若将公共非金融企业的债务排除在现行财政规则之外,英国政府可通过这些公营开发机构举债投资住房和新城建设,从而显著增加新房供应并产生长期财政回报。该提议来自对比欧洲国家的做法,文章指出劳工党面临财政约束,IFS 估计希利需在秋季预算中弥补 350 亿英镑缺口,这限制了对 390 亿英镑社会和可负担住房计划及每座至少1万套住房的七个新城承诺的资金拨付。
详细解读
文章核心论点是修改英国的财政框架,将公共非金融企业(如负责新城开发的开发公司或市政拥有的住房公司)持有的债务排除在对中央政府债务的约束之外,可以释放资金用于大规模建屋。作者援引欧洲做法:法国和芬兰等国通过市政或国营机构举债和发起开发,长期提供大量社屋和可负担住房,并通过土地增值和租金回收实现财政回报。文中举例巴黎 Habitat 管理超 120,000 套住房,及其改建项目 Caserne de Reuilly 的具体成果;芬兰则通过市政住房公司和由商业银行或类似 MuniFin 提供的利息补贴贷款支持社屋建设。
文章还指出当前的约束来自现行财政规则,要求公共部门净金融负债占 GDP 的比率到 2029-30 年前下降,这使政府在资本支出和举借资金上受限。财政智库 Institute for Fiscal Studies(IFS)警告,希利在秋季预算中需找到 350 亿英镑以弥补由中东局势和国防开支承诺引发的通胀冲击,这进一步压缩了可用于住房和新城的资金。劳工党已承诺的 390 亿英镑社会及可负担住房计划只在部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推进,七个“下代新城”项目也面临资金缺口。
文中没有提出具体立法或已决定的政策改变,只是建议一种可行路径:通过技术性调整财政规则,允许将特定公营机构的债务排除在中央政府借款限制之外,从而让这些机构以市场或政策支持的方式融资建屋。作者强调这种模式在欧洲已有先例,可以产生新的公共收入流和长期回报,但同时也表明在当前财政框架与预算缺口下,这类项目的推进仍然迟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