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租赁数据库草案第10条警示:房东不宜盲目提前为房产登记
Landlord database: think twice before registering your properties early
根据《Private Rented Sector Database Regulations 2026》(草案)第10条,一旦房东有一个有效的住房登记条目,后来登记的房产将与该已有条目的年度续期日一致,意味着后来登记的首个登记期可能少于12个月。
详细解读
草案第10条的运作方式是,一旦房东在数据库中有一个有效的住房(dwelling)条目,以后新增的住房条目会被并入已有有效条目的相同年度续期日。举例来说,如果房东在2026年12月15日登记了首批房产,之后在2027年8月再登记一套房子,按直觉后者应在2028年8月到期,但根据第10条,若12月的条目仍然有效,8月登记的房产其首次登记期可能会被提前到同一年的12月,从而只有几个月的首次有效期。
该规则对大持有量房东影响更明显,若先后登记的多套房产都被合并到同一续期日,日后每年需要在同一时间处理大量续期事务。政府计划分阶段在英格兰推出该数据库,首批为西米德兰兹地区在12月15日启动,伦敦在7月15日上线,西南地区在8月15日上线,意味着不同地区的登记起始日不同,房东应结合自己房产分布和工作负荷选择合适的首次登记时间。
另一个尚待明确的细节是费用问题。政府已宣布按每套房产每年£65.00收取登记费,但草案仅要求为创建和续期条目收取费用,并未在条文中给出在上述情形下如何按比例收取费的简单公式。若后来登记的房产被提前到已有续期日,税费在首次登记时与随后被提前的续期时如何计付,目前草案未明确,政府表示会在推行阶段调整费用,但具体操作需要进一步澄清。
结论性建议是谨慎处理登记时间,不要仅因可以提前登记就马上操作,应先决定希望将来年度续期工作集中在何时,再按计划为组合内的房产逐步登记。原文作者Peter Littlewood来自iHowz Landlord Association,并通过B-Informed提供房东与中介培训,包括有关Renters' Rights Act、学生房和HMO管理的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