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完成两名英籍受刑人移交,台英累计移交达五件
法務部完成2名英籍受刑人移交 台英累計移交5件
法务部于9月29日及10月5日分别完成2名英籍受刑人移交,英方派员接回继续在英服刑,至此台英双方自签署受刑人移交协议以来已完成第4及第5件移交案件。移交过程由法务部与英国皇家监狱及缓刑署、英国在台办事处及多个我方机关协调,包括移交日期、戒护措施、证件确认等细节,双方机制被描述为稳定且有效率。
详细解读
法务部公告指出,本次两案分别于9月29日及10月5日完成移交作业,英国皇家监狱及缓刑署(HM Prison & Probation Service)派员接回受刑人返回英国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公告称此为我国与英国签署受刑人移交协议以来的第4及第5件移交案件。
为确保移交顺利执行,法务部召开跨机关工作会议,参与单位包括英国皇家监狱及缓刑署、英国在台办事处、外交部、内政部移民署、法务部调查局国际事务处、桃园市调查处、法务部矫正署、台北监狱及台湾桃园地方检察署等,会中就移交日期、戒护措施、证件确认及执行细节充分协调,确保程序符合跨国移交受刑人的相关规定。
公告还指出,移交外籍受刑人返国执行有助于受刑人家属就近探视,并利于受刑人顺利复归社会,法务部认为此举兼顾司法正义与人道关怀。法务部同时强调,台英双方已建立稳定且有效率的联系与合作机制,从案件请求、审查、执行规划到实际移交皆保持密切合作与良好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