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网 Chinese in UK
生活Birmingham Live· 媒体·

HMRC 征询将把可追回国民保险过付款时限由六年缩短至四年并延长追缴期至 20 年

HMRC rule change under Andy Burnham could make it harder to claim back tax

HMRC 在公众咨询中建议,把因多缴的国民保险(NI)可申请退款的期限从目前通常的六年缩短为四年,同时将税务机关追缴未付国民保险缴款(NICs)的时限从六年延长至 20 年。咨询理由是与所得税(按 TMA 的时限)对齐并简化流程,HMRC 表示尚未作出决定并在审阅回应。税务专业团体呼吁保留六年并提供过渡性保护,保守党影子财政大臣批评该提议会加重普通纳税人负担。

详细解读

第一段:具体建议与当前规则

根据咨询文件,HMRC 建议将因错误多缴的国民保险(NICs)可申请退款的时限,与《税务管理法》(TMA)在所得税方面使用的标准对齐,从目前通常的六年缩短为四年。与此同时,HMRC 提议把其追缴未缴国民保险缴款的时限,从目前的六年延长到 20 年。文件称这种调整能简化国民保险的追缴与退款规则,与所得税规则一致。

第二段:各方反应

税务专业组织 Association of Taxation Technicians 呼吁维持六年时限,并建议为既有的退款权提供过渡性保护,还提出应建立类似于所得税过缴救济的法定机制,以便处理适当的延迟申索。保守党影子财政大臣 Andrew Griffith 指出,这一提议可能在预算前增加普通纳税人的负担,批评政府“到处找钱”,并称此举可能导致部分人蒙受损失。

第三段:HMRC 的立场与程序性说明

HMRC 在回应中表示,提出这些方案的目的是通过与所得税规则一致来简化国民保险的回收与退款流程,但强调尚未作出决定,目前正在审阅公众咨询回应,以确保任何决定都具备比例性和可操作性。文件中提到四年是 TMA 给定的标准时间框架,HMRC 认为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足够的,不会对大多数已尽责的客户产生不利影响。

第四段:读者可以关注的后续

文中未给出最终决定时间表,且咨询阶段意味着政策还可能修改。原文中提及的具体数字和时限(将退款期限由六年改为四年、追缴期延长至 20 年)均来自 HMRC 的咨询文件,后续安排需以 HMRC 的正式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