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ke Morgan 解读移民规则修订:技术工签、访客签证、EUSS和BN(O)变动
Statement of Changes to Immigration Rules: what you need to know
Blake Morgan 解读了英国移民规则修订,涉及技术工签、访客签证、EUSS和香港 BN(O) 路线,多数变动已于10月8日生效。文中还提到,EUSS 中关于用过期生物信息居留卡证明身份的调整将于12月9日生效,BN(O) 路线取消了受抚养子女申请永居前的五年连续居住要求。
详细解读
这篇文章由 Blake Morgan 的 Lisa Parsons 撰写,内容是对一份移民规则修订声明的解读。作者指出,相关声明于9月3日公布,并伴随说明备忘录和部长声明,大部分改动已于10月8日生效。
文章提到的变化覆盖多个领域。就 Part Suitability 而言,若申请人过去曾设法妨碍移民管制,今后可被视为违反移民规则,这一拒绝理由也从只适用于申请入境许可,扩展到申请在英国境内延长居留许可。
在技术工签方面,文章说,若持有人被内政部主管机构认定为现代奴役受害者,原本不能随意换工作的限制将被放宽,在剩余的现有移民许可期间可以为任何雇主工作。文章还说明,fee waiver 申请的日期计算和随后递交的申请种类将按新规则处理,变更申请后的生物识别采集也要在原申请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与 Erasmus+ 相关的调整则涉及访客签证、学生签证和儿童学生签证。英国将于1月1日重新加入 Erasmus+,规则因此允许符合条件的访客在英国参加工作坊、辩论和技能竞赛,也允许参与者开展培训、课程、短期实习、job shadowing,以及教练或训练任务;同时,部分 Erasmus+ 参加者可以在符合条件下满足学生签证和儿童学生签证的学习要求。
关于 EUSS,文章说预定居身份在不再符合资格且撤销符合比例原则时可以被移除,但某些仍不符合全部要求、却不适合被移除的人可以继续留在该体系内,并在日后申请永居。首次以家庭成员身份加入 EUSS 的申请期限将改为自最近一次入境英国起三个月内;若此前 EUSS 申请被拒且入境时没有 EUSS family permit,则需要说明超过三个月后才申请的合理理由。文章还写到,用已过期的 BRP 证明身份的做法将取消,这项变动于12月9日生效。
在香港 BN(O) 路线下,受抚养子女申请永居前不再需要完成五年连续居住期,这样符合条件的子女可以与已经满足永居要求的父母一起申请。文章把这项调整视为与其他移民路线下的永居安排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