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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更新1 家来源 · 1 篇报道· 更新于 10/5 08:00

G v G 案裁决及其对儿童被拐与庇护程序的影响持续存在变化

最高法院在 G v G 一案中处理的是当儿童被带入英国并且儿童本人或实施带入的父母提出庇护申请时,两个国际公约之间可能产生的冲突。海牙公约 1980 要求迅速将儿童遣返回其惯常居住地,但1951年难民公约禁止将有迫害风险的人遣返;法院必须在这两项义务间作出平衡。 法院最终裁定,若儿童作为庇护申请人,或者作为父母庇护申请中的受抚养人,则无论该庇护申请是已获批准、正在审理还是处于上诉阶段,海牙公约下的遣返令都存在执行障碍。法院承认这一结论会对海牙程序要求的六周内迅速决定造成重大影响,因为庇护决定往往需要数月甚至数年才能最终确定。 法院同时指出,这种法律地位可能被滥用,存在通过提出战术性庇护申请来拖延或阻止儿童被遣返的风险。鉴于司法途径难以在不损及难民保护义务的前提下解决两公约的冲突,最高法院敦促由立法机关提出解决方案,但并未在判决中提出具体立法细节或替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