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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更新1 家来源 · 1 篇报道· 更新于 10/30 06:06

Translation Statement of Truth for UK Courts

英国法院通过翻译员签署的 Statement of Truth,要求一个具体的已命名译者对译文的准确性承担责任,而不仅仅依赖公司出具的证明。文章指出,内政部在签证案件中通常接受一份带有日期、译者或被授权公司人员姓名与签名及联系方式的证明确认,但法院希望能在需要时找到实际完成翻译并愿意就其准确性作证的个人译者。 民事程序方面,Practice Direction 32 要求证人陈述由证人以其使用的语言起草,若为外文,提交外文原件并由译者在原文上签名,同时证明译文准确。对于以宣誓书形式提交的材料,若为外文,译者需制作并提交自己的翻译宣誓书(affidavit),并将译文和原文作为附证一并提交。文章强调,译者在民事案件中不仅要在英文本上签名,往往还要在外文原件上签名,以便法院确认两份文件属于同一陈述。 家庭程序方面,Family Procedure Rules Practice Direction 22A 要求类似处理:外文宣誓书或陈述须翻译并提交外文版本,译者在译文上签名以证明其准确性。家庭案件常涉及个人敏感文件,如外国结婚证、亲属陈述、子女的学校或医疗记录,文章的法院翻译选项正是为此类文书设计,能够提供由命名译者签署的 Statement of Truth。 关于证明形式,文章说明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欧洲式的 sworn translator 或公证翻译。英国法院通常接受由译者签署的证明,而不是公证手续;只有在文件要送往海外法院或法院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要求时,才可能需要公证或宣誓翻译。文章还提到,具体哪些证据或哪些页需要翻译,以及是否需要宣誓文书,依赖法院的具体指示,律师会知道案件中法庭的要求。 最后,作者介绍其服务的选择:在下单页面会询问客户需要普通认证翻译还是法院用的命名译者加 Statement of Truth 的选项,并在客户下单前提供咨询渠道。文章提醒当事人在需要宣誓的情况下在下单前说明,以便提供相应的翻译和宣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