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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住房租期标准更新将与租客权利法2025年生效及2027年应用
社会住房监管机构(Regulator of Social Housing,RSH)对政府回应此前关于更新 Tenancy Standard 的公众咨询表示欢迎,并将在政府发出指示后就其修订计划展开进一步咨询。政府在四月启动的咨询为即将到来的重大租赁改革铺路,这些改革旨在使社会住房的监管与《租客权利法 2025》保持一致。
修订拟以《Housing and Regeneration Act 2008》下的权限用一项新指示替代 2012 年的现有命令。核心变化是从遵循规定的租赁类型转向更侧重“结果”的监管框架,要求社会房东在保障租户安全、提高透明度和实现公平方面交付具体成果,而不是仅仅采用特定的租约形式。草案还强调应优先“授予最为稳固且适合的租约”,同时顾及家庭个别需要、社区可持续性和住房存量的高效使用。
修订草案明确豁免范围,针对社会租赁住房而非中间租金或低价自购住房。草案还就维持租约、结束租约和占有权理由设定期望,与《租客权利法》相呼应,包括房东需在何种情况下可能寻求收回房屋保持透明,并为租户提供寻找替代住房的建议和帮助。对于因拆迁或改造需搬迁的租户,提供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步骤”与租户协商并协助找到替代住房。
此外,咨询确认将删除对 assured shorthold tenancies 的提法,并更新定义以反映更广泛的政策变化,包括租金管制。提议还拟将该指示扩大至所有由地方政府拥有的社会住房存量,包括 Housing Revenue Account 之外的住房,以确保所有租户享有适当权利和保护。法律事务所 Bevan Brittan 的资深律师在 LinkedIn 上指出,变化将强调授予最稳固的适宜租约、对租约类型和固定期限到期前的书面通知保持透明,以及在租约结束时提供支持和申诉安排。
RSH 提示社会房东关注修订后的准则,并审视其租赁政策、租户信息披露和决策复核安排是否已为即将到来的变化做好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