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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中1 家来源 · 1 篇报道· 更新于 10/3 11:38

美国国务院将对 I 签证申请扩大社交媒体审查,适用面含外国媒体代表

第一段:什么变化及生效时间 美国国务院在9月18日发布的通知规定,从10月1日开始,对申请 I 签证(外国媒体代表签证)的人员实行扩展的社交媒体在线存在审查,审查范围包含记者及其他属于该分类的申请人。通知要求相关申请人将所有社交媒体资料设为公开或可访问,以便审查人员查阅。 第二段:审查目的与范围 国务院表示,在线资料将作为可用信息来源之一,用于评估可入境性、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以及申请人是否能证明自己符合资格。这些审查目标是政府的陈述,而不是针对任何特定记者或组织的认定,且通知并未宣布设立新的记者签证类别或撤销已签发的 I 签证。 第三段:资格要求与材料证明 I 签证仍按既有指导执行,申请必须证明其受雇或受聘于总部设在美国境外的外国新闻、广播、电影或印刷媒体,拟从事的信息性或教育性、对外媒职能必要的工作。申请记录需要建立申请人、外国机构与具体任务之间的联系,例如有效的雇佣合同、自由撰稿合同或行业协会发的资质证件。某些媒体制作项目若以商业娱乐或广告为主,则可能需申请临时工作签证而非 I 签证。 第四段:与访客签证的区别及其他注意 国务院重申,外国媒体代表不得以访客签证或签证豁免计划从事专业报道活动,参与会议或旅游且不进行报道的情形可适用访客规则。独立研究或不以美国为收入来源的静态摄影等某些活动也可能不属于 I 签证要求。申请流程中的非退还申请费仍为185美元,签发后根据国别可能需支付互惠签发费。 第五段:对申请材料的影响 扩展的在线审查为领事官员增加了核实申请资格的信息来源,但并未取消就任务性质和组织关系提供具体证据的要求。领事官员仍可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文件以证明其属于外国媒体代表并满足 I 签证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