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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更新1 家来源 · 1 篇报道· 更新于 11/6 12:05

内政部在关于“错过邮件致永居资格被中断”案件中让步,同意重新考虑是否可不等付费申请就忽略超期居留

第一段:案件当事人为代号 MMM 的女性,自2000年起在英国居住并有英国籍女儿,自2016年走十年永居路径并持续工作。她在2022年因错过内政部确认其费用豁免已获批的邮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续签申请,因而被视为超期居留并“脱离”十年路径,虽然她此前已累积近6年连续合法居住。2024年3月她获批30个月有限居留,但这次决定使其资格重置,按当时处理她将至少要等到2034年才可申请永居。 第二段:MMM在2023年向内政大臣提出规则外请求,要求直接获批永居或酌情将其超期居留不计入,从而保留此前已累积的居住年限,使其在满足其他条件下可能在约2028年左右具备申请永居的资格。内政大臣最初拒绝,MMM及其代理发起司法挑战。 第三段:在诉讼过程中,内政大臣最初承认其公布的 Applications from Overstayers 政策适用于此类在未提交付费永居申请前请求忽略超期居留的情况,但在后续回应中称没有在未提交付费申请前行使该酌情权,二者立场存在矛盾。法院诉讼列期为十一月初,内政部在实质性听审前让步,接受其有权在未提交付费申请的情况下审查此类请求,并同意重新决定是否在MMM的情况下忽略超期居留。 第四段:内政部还确认 Applications from Overstayers 政策适用于MMM的请求,并指出当超期居留超过14天时,适用的判断标准是是否存在“特殊或同情情形”。在重新决定时,内政部同意将MMM的超期居留为无意性质纳入考量。报告中援引该组织与合作者关于十年路径造成反复续签费用和不稳定的研究,指出许多人因成本和复杂程序而“脱离”路径。 第五段:这一和解性让步对类似处境的其他申请人具有意义,因为他们现在可请求内政部在未先提交付费永居申请前,考虑将超期居留不计入十年资格计算,从而可能保留此前的连续合法居住时间以计入永居申请资格。